诱骗他人偷渡“缅甸北部”,判刑!_世界看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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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6日,景泰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,以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,判处被告人陈其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10000元;违法所得8000元,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法院审理查明
2021年12月初,被告人陈其某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窝点人员阿义(化名)联系后,得知通过介绍、运送国内人员到境外电信网络诈骗、赌博等窝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可以赚取高额提成。2021年12月21日,陈其某以前往云南务工为由,将景泰县居民闫某某、张某某、魏某某通过车辆运送至云南省昆明市,交给阿义指定的组织偷越国境的“蛇头”,获取8000余元好处费。闫某某、张某某、魏某某按照“蛇头”提供的信息转车至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,并从普洱市偷越国境,经过老挝到达缅甸克伦邦妙瓦底地区,三人被妙瓦底AA园区电信诈骗窝点人员限制人身自由从事电信诈骗犯罪活动。
2022年3月3日,魏某某、张某某家属向景泰县公安局报案,请求公安机关解救二人,景泰县公安局通过与公安部国际合作局、云南省普洱市公安局和天津市公安局共同合作,于2022年3月19日将魏某某、张某某成功从缅甸妙瓦底电诈窝点解救,二人分别于2022年5月、6月入境后返回户籍地。另查明,闫某某、张某某、魏某某无办理出入境证件记录,无出入境记录。
法院审理认为
被告人陈其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,其行为已构成运送他人 偷越国境罪 。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。被告人陈其某对指控事实、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,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,自愿认罪认罚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近年来网络上发布的境外高薪招聘广告形式各样,内容层出不穷,导致不少人非法偷越境,不仅没有走上自己理想的“钱”途,反而容易陷入非法组织或诈骗团伙的圈套,提醒大家出境务工一定要通过正规输出渠道。
来源:景泰县法院